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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年底,山东免除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免一切税费

作者:百富宝 发布时间:2020-06-07 10:57点击:
 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《关于抓好保居民就业、保基本民生、保市场主体工作的十条措施的通知》。
至年底,山东免除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免一切税费
 《通知》称,在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,在地方权限内,从文件发布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,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免除一切税费。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,在落实已经出台的减免或减半征收房租的优惠政策基础上,再将减半征收房租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。支持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发展,在严格履行疫情防控、环境卫生责任,不影响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,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,不搭建临街违章建筑,维护好交通要道、消防通道、绿化地带正常状态的前提下,允许临时占道摊点摊区经营、允许临街店铺临时越门经营、允许流动商贩贩卖经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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